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
独角兽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含济南市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见附件1、2、3)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此次申报工作由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逐级申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本通知要求,自主提出申请。请区县工信部门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参考往届评审结果,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请区县工信部门按照《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企业的发动、受理、审核与推荐工作,并正式行文推荐报市工信局。在申报企业“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方面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查证有关情况,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3、市工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委托专家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提出拟推荐企业名单。
4、市工信局将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正式行文报省工信厅。
5、进入推荐名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完整有序。对申报中弄虚作假和截留、挪用、挤占、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6、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于2020年10月2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局,同时按省厅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sjjhxxhwzxb@jn.shandong.cn
7、对在2017—2019年度已获得省厅正式认定的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进行动态管理,请组织企业填报《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详见附件4),于10月26日之前一并报送市工信局,市局进行统一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工信厅。
联系人:陈晓勇
联系电话:66605744
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docx
附件3: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1).xls
附件4:2017-2019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动态数据更新表(1).xls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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