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6 17:42 来源:市工信局财务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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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工信财审字〔2020〕2号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号),按照《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济工信财审字〔2019〕1号),现就做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支持范围和政策依据

济政发〔2019〕1号第16条规定: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系统集成商、院校研究机构及行业组织等各类机构优势互补加强合作,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面向特定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0万元。对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二、  申报条件

1.  申请单位须为我市辖区的企事业单位。

2.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不得申报。

3.  优先支持国家工信部、山东省工信厅、济南市工信局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包括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特定行业、面向特定领域、面向特定区域、面向特定场景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等。

三、  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 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济南市工信局支持或公布的证明材料。

3. 项目技术方案,目前运营情况。

4. 项目投资发票,以及统计清单。

5. 上年度财务报表。

6. 营业执照复印件。

7. 项目建设专项审计报告(说明项目建设投入)。

8. 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还需提供用户使用报告。

四、  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资金申请单位(企业)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资金申请单位均需签订《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按照属地原则,奖补资金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工信及相关部门申报。

3.所有项目资金申请单位均需填写《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

4.各区县工信等相关部门要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工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区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

5.资金申报单位的所有申报资料需制作电子版。在填写有关申报表格文字内容较多时,请自行扩大表格空间,但不得改变表格结构。各种原件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页数较多的,需要加盖骑缝章。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GB_2312。电子版文档为PDF或JPEG格式。

6.报送资料要求。报送市工信局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相关处室资料包括:联合申报公文、汇总表以及各企业资金申报材料,sjjhxxhwxxhtjc@jn.shandong.cn,联系人:李瑛 张沛,办公地址:龙奥大厦B330,联系电话:66602610。

7. 区县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书

      2.工业互联网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6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1-4.docx

              《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工信财审字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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