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请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消费品产业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本区县初审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企业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其中,基本情况要内容准确,主要事迹要体现业绩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上述推荐材料一式8份,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以刻录光盘或发送邮件形式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 市工信局消费品产业处:李美 66605753
电子邮箱:sgxjlimei@jn.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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