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5607983059/2021-00345 组配分类: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 2021-10-25 发布日期: 2021-10-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标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 发文字号: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暨提案质量评议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收到政协转办件63件。其中:独办3件,主办12件,分办37件,会办13件。截至7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确保满意率百分百。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办理好提案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并确保办理满意率。3月5日,受局主要领导委托,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吕春明同志主持召开全局业务处室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2021年度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我局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会议明确,牵头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所有书面答复意见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要把办理好、回复好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全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务必做到件件回复都满意、件件都是满意件。特别是在办理重点提案1450169号、1450278号、1450164号、1450373号过程中,多次与杨美红、韩慧健、张健、段伦仲委员沟通回复内容,并根据委员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回复内容达到委员要求,确保回复满意。
2.严格规范,确保办件质量优。充分发挥督查督办的“利剑”作用,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年度督查督办重点工作,形成局督查督办通知〔2020〕5号,明确办理时限、办理规范和办理要求,通过提案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及其相关职责,牵头处室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并主动与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处室协商,主动邀请配合单位、处室一起参与走访、调研、面商等工作;责任处室积极配合,主动将书面办理意见反馈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统一汇总答复主办单位或提案人,配合处室坚决不能“只做看客”。特别是在1450005号、1450029号、1450076号提案的办理过程中,涉及我局多个处室职能,明确了牵头处室,其他责任处室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数据材料。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对不涉密的材料,采取电话沟通、QQ、微信交流等多种形式,先进一步明确提案人的真实想法,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采取邀请座谈、登门汇报、现场察看等多种形式进行面复,最后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形成高质量的书面答复意见送达提案人。1450169号提案等40件由我局独办、主办、分办的书面回复内容,在征求委员意见后分别进行了邮寄。
3.把准时间,确保责任落到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了四个时间点:一是3月15日,所有会办意见务必形成,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主办单位;二是5月21日,由我局独办、主办和分办的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处室务必汇总起草形成答复意见,经处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局主要负责人统一签发;三是5月28日,签发后的答复意见,各牵头处室务必于规定时间前答复委员;四是7月31日,办公室将电子版答复意见按市政协有关规定通过系统反馈上报完毕。将提案办理工作与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如果出现不满意件,将严肃追究牵头处室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