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8 15:58 来源:市工信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访问:
字号: 默认 超大

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发展,根据《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确定对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实施风险补偿。现将《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8日        


分享: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