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报告及创新成果提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功能区):
根据《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报告及创新成果提报工作。
请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鲁工信数据〔2020〕238号)中公布的2020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名单见附件2),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认真填写《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工作报告》(附件3)和《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创新成果申报书》(附件4),于8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报送市工信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联系人:张梦一 66602620
邮 箱:sgxjzmy@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报告及创新成果提报工作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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