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5607983059/2019-00931 |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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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日期: | 2019-04-17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申报暂行办法 | ||
发文字号: | 济工信转型字〔2019〕3号 | 有 效 性: |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办理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申报暂行办法
济工信转型字〔201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意见》(济 政办发〔2019〕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产业发展用地 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工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本着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一次办成”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产业业态
1、新型产业发展用地产业业态须为研发、创意、设计、中 试、无污染生产等产业;
2、申报的新型产业落地项目须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3年本)(修正)》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3、属于济南市发展规划中重点鼓励支持发展的产业,属于 区(重点功能区)规划发展的主导产业等。
(二)区域范围
1 、新型产业发展用地原则上应在产业园区、功能区和重要 发展廊道范围内;
2、省级以上园区及其他设有产业孵化器、专业服务平台的 区域可优先布局;
3、中心城区“中疏”范围内、城市中心及次中心核心区域 及其他对功能业态、建筑风貌有明确要求的区域原则上不安排。
(三)用地规模及容积率
1、新型产业应集中成片开发,集聚化发展,集约化用地;
2、用地面积50亩(含)以上的项目,可按规定办理分割转 让;50亩以下的原则上仅限企业自用;
3、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5,不高于4.0,具体由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部门按照要求出具意见;
4、新型产业用地对建设规模确有特殊要求的,可在满足城 市空间品质、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等承载能力的 前提下,经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 适当提高具体地块的容积率上限。
二、办理流程
(一)新增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
1、区工信部门或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有关部门对项目
进行初步审查后,报区政府或管理机构召集相关部门对项目选址、 产业业态进行研究审查,提出初步意见。对不符合选址及产业准 入等条件的,由区工信部门说明理由并予以反馈;
2、申报单位将意见及相关申报资料报市工信局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市工信局向区政府(管委会、平台)出 具带有自持比例等条件的审查意见,并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由土地熟化主体按照工业用地招拍挂程序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招拍挂供地等有关手续,同时将审查意见中 对新型产业用地的特殊事项在土地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中予以明 确。
4、审核不通过的,由市工信部门说明理由并反馈。
(二)存量工业项目申请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
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有工业用地申请新型产业发展项目的,按 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申报单位向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2、区工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
3、申报单位依据初步意见报市工信局审核。
4、审核通过后,由市工信局向申报单位出具带有自持比例 等条件的审查意见,并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申报单位按 照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合同调整相关程序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 请办理规划条件、协议出让等有关手续,同时将审查意见中对新 型产业用地的特殊事项在土地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中予以明确。
5、审核不通过的,由市工信部门说明理由并反馈。
(三)市级投融资平台可直接向市工信局提交申请。
三、分割转让程序
1、由项目建设主体和受让方通过区、高新区管委会工信部 门向市工信局提交受让申请;
2、由市工信局进行资格认定,符合规定的出具受让人资格 证明;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受让人资格证明办理不动产登 记;
4、二次及以上转让,不动产权证应满5年(企业破产倒闭的 除外)。区政府或其指定的主体享有按原销售价格优先回购权; 区政府或其指定的主体放弃回购的,可按上述规定转让给其他符 合产业准入条件的企业法人。
四、申报资料
(一)建设主体进行项目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申请表(附件1、附件2);
2、区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市级投融 资平台)意见;
3、项目计划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承诺书(附件6)
(二)承租、受让主体入驻园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承租新型产业发展用地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4) ;
2、受让新型产业发展用地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5)
3、承租、受让企业概况,项目主要产品、产量、总投资规 模、工艺流程、预计年工业产值、 税收、利润等方面分析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建设主体或运营管理方负责填报新型产业发展用地出租 登记情况表(附件3),每季度报区 、高新区管委会工信部门。
本办法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长清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章丘 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和商河县可参照执行, 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新增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申请表
2、存量工业项目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申请表
3、新型产业发展用地出租登记情况表
4、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承租企业入驻申请表
5、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受让企业入驻申请表
6、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告知承诺书
附件1
新增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申请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
产业业态 | 入驻企业数 | ||
建设主体 | 用地面积 | ||
厂房建设面积 | 配套设施面积 | ||
容积率 | 自持比例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是否属于产业园区功能区、发展走廊 | |||
项目投资情况 | 总投资(万元) |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
亩产税收(万元/亩) | |||
项目基本情况 (含分割转让具 体内容)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区政府、管委会 等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市工信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存量工业项目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申请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
产业业态 | 入驻企业数 | ||
建设主体 | 用地面积 | ||
厂房建设面积 | 配套设施面积 | ||
容积率 | 自持比例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是否属于产业园区功能区、发展走廊 | |||
项目投资情况 | 总投资(万元) |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
亩产税收(万元/亩) | |||
项目基本情况 (含分割转让 具体内容) | |||
区工信部门 意见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市工信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新型产业发展用地出租登记情况表
出租方 | 承租方 | |||||||
企业名称 (盖章) | 地址 | |||||||
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
年产值 | 年税款 | 总占地面积 (亩) | ||||||
总建筑面积 | 已出租厂房 面积 | 拟出租厂房 面积 | ||||||
土地证号 | 房产编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其他验收材料 | |||||||
目前已入租企业基本情况 | ||||||||
编号 | 已入租企业名称 | 企业法人 | 联系号码 | 出租面积 | ||||
拟出租厂房结构、布局、楼层、高度、配电房、厂房安全等情况及要求说明(可另附): | ||||||||
区县经信部门 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附件4
新型产业发展用地承租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
承租企业名称 (盖章) | 出租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
目前税务关系 (所在地) | 目前工商关系 (所在地) | ||
上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 | 上年度税收 | ||
职工人数 | 注册资本 | ||
租赁地址 | 租赁建筑面积 | ||
企业概况,项目主要产品、产量、总投资规模等(可另附件) | |||
产品工艺流程、预计年工业产值、税收、利润等方面分析、年用电、用煤、用油量分析等 主要设备估算表(万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产地 |
承租方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管理 方初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工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工信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新型产业发展用地受让企业项目入驻申请表
企业名称 | 地址 | ||||
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
年产值 | 年税款 | 总占地面积(亩) | |||
总建筑面积 | 受让形式 | ||||
转让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房产编号 | 建筑面积 | ||||
不动产权证号 | 面积 | ||||
企业概况,项目主要产品、产量、总投资规模等(可另附件) | |||||
预计年工业产值、税收、利润等方面分析、产品工艺流程、年用电、用煤、用油量分析等 主要设备估算表(万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产地 |
受让方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管 理方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工信部门 初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工信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承诺书
编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单位申报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承诺如下:
主要内容:申请新型产业发展用地项目名称、项目产业业态、 运营管理规范、项目投资强度、亩产税收、项目自持比例、项目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承诺不改变新型产业项目土地及房屋原有 使用功能、承诺不存在违规违法销售行为;承诺落实国家、省市 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等。
我单位提报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 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建设单位(公章):
日 期
- 济南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申报暂行办法 20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