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暂行)》

发布日期:2023-01-12 00:00 来源:市工信局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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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打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的要求,根据《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修订形成《济南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暂行)》。

二、决策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号)等。

三、出台目的

出台《济南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暂行)》旨在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数字经济引领战略,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施分档奖励,引导企业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GB/T 23006-2022)等标准体系,逐级进行融合发展能力建设,推进两化融合迈向更广范围、更深程度和更高水平。

四、重要举措

按照与时俱进、导向鲜明、有效激励的原则,实施分档奖励。

(一)对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GB/T 23006-2022)等标准体系进行分级评定,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评定,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证书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政策有效期内,两化融合贯标评定等级升级的企业享受分档级差奖励。

(二)对未执行分级评定,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基础版证 书的企业,参照A级证书进行奖励。

(三)对被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含已兑现的贯标奖励)。

五、关键词诠释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是指企业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GB/T 23006-2022)等标准体系的过程,目的是通过在企业内部推行并建立一套管理体系,形成企业长期推动两化融合的内在机制,实现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提升,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

咨询电话:赵老师 0531-517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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