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0-11 00:00 来源:市工信局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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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山东省智能制造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2一2025年)》《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助推工业强市建设,引领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办法》(鲁工信装〔2022〕42号)工信部等5部门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行动、省工信厅开展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通知要求

三、出台目的

为做到上下贯通,加快推动我市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结合企业实际,在2021年出台的济南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济工信装备字〔2021〕3 号基础上,对照国家、省政策的新内容新要求,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开展多场景、全链条、多层次应用示范,助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标准要求方面,确定数字化车间建设内容需至少覆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中生产全过程中的5个环节,智能工厂建设内容需在数字化车间基础上,再至少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和供应链全环节中的3个环节,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认定程序方面,在企业自愿、区县(功能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单位初审 基础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并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实地核查,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估评价,提出审核意见,提请工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公布。管理服务方面,对获得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相关机构进行监测评估。对监测评估不达标的企业,积极梳理企业在智能化改造方面的问题、困难和诉求,统筹谋划,分类施策,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服务。

五、关键词解释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指企业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技术水平先进、质效提升显著、示范作用突出的覆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的智能化建设项目。

智能制造场景:指面向制造过程各个环节,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部署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成套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相应的工艺、软件等,实现具备协同和自治特征、具有特定功能和实际价值的应用。

咨询电话:0531-5170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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