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创新打造审批、监管、执法全链条联动机制,三方联动助力提升行政效能
处理好审批、监管、执法之间的关系,实现三方有效衔接和顺畅运行,是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课题。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立足自身职责,从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技术支撑、管理协同四个维度,在全国率先构建审批、监管、执法全链条联动机制,实现了三方联动的规范性、全面性、即时性和系统性,行政效能大幅提高,企业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持续攀升,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以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审批服务智慧和力量。
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全链条联动。遵循法治原则,坚持制度先行。出台《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审管互动暂行规定》等四项暂行规定,搭建三方衔接协调制度框架,建立健全审管执良性互动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审管互动工作的通知》,创新推行“推送即认领”制度,避免“监管真空”的出现。与行业管理部门分领域、分事项联合制定审管执联动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细则》。出台全国首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模式下审管联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形式,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周期、全链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明确职责边界,压实全过程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理念,签订“一个备忘录”,建立“两张清单”,为审管职责规范履行、高效有序衔接提供指导和依据。与27个行业管理部门签订审管衔接备忘录,进一步厘清权责界限,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编制职责边界清单,科学界定审批和监管的职责定位,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履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职能,行业管理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照划转事项进行边界划分,为推动审管衔接提供依据。建立审管互动事项清单,全面梳理200余项审管分离事项,逐事项明确审管互动工作的责任单位及处室、具体责任人员以及联系方式,形成审管执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联动协作机制。
强化技术支撑,共享全流程信息。全面建设系统平台,打破审批与监管、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全流程信息共享。建设济南市行政审批审管互动系统,审批信息即时推送,行业管理部门主动认领即时启动监管,确保一批就管、审管同步,形成治理合力,累计推送信息数据25万余条。与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审批结果汇集到该平台,监管部门利用平台获知审批信息,落实监管责任。需要处罚的,通过平台移交执法部门,实现审管执有序衔接。与市信用平台联通,实现受理环节在线查询申请人的“社会信用”信息和“联合惩戒”信息,对信用状况良好的,给予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便利服务措施;对失信的限制享受相关便利服务措施。2023年推送行政许可信息64284条,实现审管执信闭环衔接。
凝聚审管合力,实现全方位协同。审前政策互通,强化制度协同。协同行业管理部门出台文件50余个,共同参加会议培训等600余次,相互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行政行为遵循统一的政策标准。审中业务互助,强化职责协同。建立业务会商、联合踏勘、重点领域协同联动等机制,在审批过程中提前引入监管,提供全面指导,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打通37个专业系统,商事登记领域7个部门的8个环节合并办理,实现一次登录、半日办结。审后管理联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告知承诺和信用评价协作,协商确定告知承诺核查机关,对违诺的开展联合惩戒。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行政审批需要变更、撤回、撤销、注销的,及时函告行政审批部门,由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作出决定。(济南日报 记者:杨晨 通讯员:王岩 刘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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