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5607983059/2023-0010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日期: 2023-03-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标题: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推荐2023年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本着企业(园区)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优先申报推荐,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不再参与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申报推荐。
二、因省工信厅允许我市推荐8家省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参评,根据各区县(功能区)已认定的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数量,确定推荐名额如下:
1、章丘区、济南高新区、平阴县各不超过2家绿色工厂和1家绿色工业园区;
2、长清区、莱芜区、钢城区、济阳区、商河县、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南部山区、起步区各不超过1家绿色工厂和1家绿色工业园区。
三、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省工信厅要求,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园区)的申报条件、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对于审查合格的,请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含推荐文件、评价报告、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随附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51705740、51705723)。
四、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园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予以推荐。
五、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办发〔2021〕6号)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
附:《关于推荐2023年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docx
附件3.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docx
附件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docx
附件1.2023年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