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3年底,济南市入选全国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于2024年起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为加快推进试点城市建设,制定了若干工作措施。
二、决策依据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要求,以及试点城市申报方案。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要求,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提高我市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试点企业要求:精品钢、高端数控机床与机器人、生物医药三个细分行业领域内的规上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中,有意愿、有需求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不少于700家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工作。
数字化转型内容:针对网络安全、研发设计、生产管控、采购供应、营销管理、产品服务、业务协同、经营战略、管理机制等各业务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投入与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以及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实现生产方式、业务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优化提升。
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政策宣传、资源对接、服务支撑、成效评估等公共服务能力。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及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建立试点城市服务商库和数字化产品库。通过开展数字化转型宣贯、供需对接、预评估咨询、人才培训等活动,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并根据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和达到的数字化水平,按规定予以资金奖补。
强化示范引领: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引导行业内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强复制推广。征集“链式”转型优秀案例,遴选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及产品,加强推广宣传。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安翔,咨询电话:0531 51705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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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