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采取集中反馈与“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月7日至11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4个市直部门(单位)、9个街道(镇)和所辖90个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进行反馈。会上,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级分管负责同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区(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反馈。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的举措更加扎实有效,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的态度更加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不断增强,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标准不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不牢;有的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严的氛围还不够;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有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存在薄弱环节,风险防范化解有短板;有的落实问题整改用力不足,深化成果运用不充分。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增强知责明责履责的主动性,扛牢主体责任,严抓整改、抓出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统筹谋划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要坚持系统施治,优化工作举措,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统筹好集中整改和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精准过硬对策,推动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要把握工作原则,提升整改质效,实事求是、纲举目张推进巡察整改,推动整个单位条线、整个行业领域的全方位提升。要真正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纵深发展,以成果转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有利契机,以“项目提升年”为总牵引,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助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