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5607983059/2026-61886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1-29 发布日期: 2026-01-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制造业中试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制造业中试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信息来源:市工信局未来产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近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济南市制造业中试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层面密集出台关于培育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相关指导文件,明确中试平台是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从实验室样品到工程化产业化的关键抓手。济南市工信局立足“13+34”产业链“6+6”未来产业领域培育需求,按照“做强一批、激活一批、补齐一批”的工作总思路,通过规范管理,搭建本地统一的中试平台培育体系,打通产业链创新转化堵点,提升全市制造业成果产业化效率。

二、决策依据

依据《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山东省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鲁工信发〔2024〕12号),《济南市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实施方案》(济政办发〔2024〕12号)等文件,参照国家、省制造业中试平台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一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新技术、新产品从实验室样品到规模化生产的转化速度;二是建立统一的市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准入和运营标准,规范平台的认定、培育与孵化流程;三是打造面向全市的制造业中试公共服务体系,为搭建“泉试成”制造业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坚实支撑;四是畅通梯度培育通道,为推荐优质平台向上申报储备优秀主体。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整体分为4大章节,分别为总则、认定、考核与服务、附则,完整覆盖平台定义、申报条件、办理流程、日常监管等全链条管理要求。

第一章总则详细明确适用范围、清晰界定市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定义与部门职责,该类平台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搭建,面向新技术、新产品试制环节提供中试服务的公共载体,为科技成果落地量产提供全流程服务。通过划分市、区县(功能区)两级工信部门主管职责,由市级统筹认定评价,各区县(功能区)负责平台的属地申报和日常监管。

第二章认定板块从产业匹配度、主体资质、硬件条件、对外开放服务等多维度设置认定硬性指标。要求业务契合济南市重点产业赛道,细分领域技术实力突出;硬件上对中试服务场地、设备价值、中试产线、专业人员数量等划定基础认定门槛,鼓励申报平台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共建,明确优化省级及以上中试平台的入库标准。申报程序为企业向所在区县(功能区)提出入库申请,区县择优推荐,市级组织评审,公示发文认定成功后,对获评平台统一列入“泉试成”制造业中试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章考核与服务板块明确对已认定的中试平台采取优胜劣汰、滚动管理机制。认定平台每年按要求报送年度运行报告,主管部门开展年度综合考核,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评级。评级合格及以上主体可享受配套政策扶持并优先推荐向上争取,申报省级平台;不合格的平台给予一年的整改时限,整改仍不达标将取消认定;若存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将联合多部门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规范平台日常运营服务。

第四章附则板块明确由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解释与政策实施日期。

五、政策解读和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来产业处(科技创新处)

咨询电话:0531-51705758 0531-5170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