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济南市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济南市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的通知》(济信通办〔2025〕9号),经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济南市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情况(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济南市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情况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济南市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关于公布济南市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评价情况的通知(济信通办〔2026〕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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