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鲁工信绿发函〔202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单位需满足《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评价标准和要求进行评价和申报。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需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申报填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告。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需按照原评价要求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主要数据指标以2025年度的数据为准。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推荐的企业、园区须已纳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二、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申报企业登录管理平台,选择绿色工厂(梯度培育)进入填报,政策解读视频里已有评价标准的53个重点行业(见附件1)的企业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填报评价,其他行业的企业按照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进行填报评价,申报企业须为市级绿色工厂。推荐申报的绿色工厂属于53个重点行业的平台得分不应低于60分,其他行业不应低于70分。
(二)绿色工业园区
申报园区登录管理平台,选择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进入填报,按照平台政策解读的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评价,申报园区须为市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申报的园区平台得分不应低于65分。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主要以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行业企业为主,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通用评价要求进行评价,申报企业须是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四)动态管理
针对满三年(2023年度)的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已入围国家级的除外)(名单见附件3)进行动态管理,要依据新标准要求进行全面评估,填报提交动态管理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存在被移除名单和更名情况的,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要认真进行核查上报,拒不填报的单位按照《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被移出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要组织企业、园区加强新标准新要求的学习培训,指导企业登录管理平台学习政策解读及填报要求,确保每个申报单位熟悉掌握政策。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企业、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力度,加强现场核实,确保推荐质量,如发现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根据有关要求将企业、园区从申报名单中移出,并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要充分征求当地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三)按时推荐上报。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在管理平台及时完成审核提报,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出具推荐意见,填写《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类平台提报和盖章纸质版申报书以及推荐意见等材料,均于2026年6月15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电话:51705740
邮箱:sgxjlsfztjc@jn.shandong.cn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