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20年济南优势工业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5 09:26 来源:市工信局消费品产业处(轻工纺织产业处)
访问:
字号: 默认 超大

各区县(含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工业强市、质量强市战略,加快提升我市优势工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激发市场潜力,促进产品消费,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产品消费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2019年起开展遴选发布《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目录》工作,现就推进2020年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

二、遴选条件

济南优势工业产品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中的一项:

(一)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中华老字号、山东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济南名牌等荣誉称号企业的工业产品。

(二)已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市长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企业的工业产品。

(三)已入选“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首版次软件”、“节能环保产业新技术、装备(产品)推广目录”企业的工业产品。

(四)已取得各级政府部门认定(发布)的“独角兽”、“准独角兽”、“瞪羚”、“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一企一技术”企业的主导工业产品。

(五)已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工业产品。

三、遴选程序

(一)2020年遴选工作主要通过线下提报资料的方式进行。对满足遴选条件1-5条中至少一项的工业企业,请于12月18日前将《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含电子版)所在区县(含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区县(含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企业是否满足遴选条件进行核对。请于12月22日前将核对通过的《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至消费品产业处。联系人:迟广顺  66605769,邮箱:sgxjcgs@jn.shandong.cn

(三)对于2019年12月19日《关于发布<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目录>的通知》(济工信消费品字20198号)已经发布的和经线上“济企通”遴选通过的优势工业产品,将与本次线下遴选程序通过的一并进行公示和发布。

(四)对于参加线下申报优势工业产品的企业,请各区县(含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督促其入驻“济企通”-“申报优势工业产品”专栏,注册并发布优势工业产品。

 

附件:2020年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申报(汇总)表.xlsx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4日


分享: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