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山东(济南)人工智能岛核心展示区建设运营补贴资金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1-03 00:00 来源: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新材料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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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办发电〔2022〕4号),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岛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和集聚发展,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高地和智能产业集聚高地,助力先导区和试验区建设,为强省会战略和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决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济办发电〔2022〕4号)规定,支持济南人工智能岛建设,根据建设投入和成效,由市区两级给予年度补贴。

三、出台目的

出台《山东(济南)人工智能岛核心展示区建设运营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旨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岛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和集聚发展,打造济南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展示体验窗口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名片。

四、重要举措

根据山东(济南)人工智能岛核心展示区建设投入和年度运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建设运营主体每年度给予1000万元补贴,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分担,连续补贴五年。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处(新材料产业处)

咨询电话:0531-5170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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