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数字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数字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电子〔2024〕122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集群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对集群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请于6月21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推荐意见、申报书、推荐汇总表等(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电子版请设置目录并可超链接至相应正文内容,无需纸质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高立娟,联系电话:51705705,19853101037
邮 箱:sgxjxxhyszjjc@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开展山东省数字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电子〔2024〕122号).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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