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17:36 来源: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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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济南市内注册登记,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企业申报

1.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网站(https://smedx.iep.imc-oneaccess.cn/)进行注册,填写企业信息。

2.申报企业填写《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

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推荐,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正式行文推荐,并将申报企业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材料(申请表+佐证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评选表彰工作。

(二)注重评选质量。区县要对照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企业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安翔  51705783

       李丽  51705744    

邮箱:sjjhxxhwzxb@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开展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3/11/27/art_15201_10338549.html

            2.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申请表.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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