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 13:06 来源:市工信局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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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

2019年至2023年已认定为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默认为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

(二)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

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可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进行线上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已认定的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须上报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适时做好复核工作。

新申报的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请按照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和《济南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辖区企业申报把关,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报告、新申报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相关材料〔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附带刻录光盘WORD、PDF)〕请于4月14日前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产业处。

(二)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按照《通知》要求,经系统初审后,于4月27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可编辑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附带刻录光盘的视频资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提供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他要求请按照《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予以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赵  赫  51705731  13385336981

                            靳宪文  51705731  17852012900

邮箱:sgxjznzzyzbcyc@jn.shandong.cn


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版)

            2.济南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培育认定管理办法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8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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