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开展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产业集群促进机构:
现将省工信厅《开展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规〔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对照《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暂行)》,积极组织遴选,严把材料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务必于2月24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书、申报信息表等集群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一式叁份及电子版光盘)。
联 系 人:童春胜,51705742
电子邮箱:sjjhxxhwghyjsg@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规〔2023〕17号).pdf
2.关于印发《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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