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1 10:27 来源: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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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日,省工信厅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全市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根据省工信厅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要求,有关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

(一)申报范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且符合公告条件)可申报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2021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印发后,原2020年、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

(二)申报方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https://www.yztdpt.cn/,以下简称“培育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于3月21日至4月15日开放。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新申请的在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在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此基础上,企业按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可在培育库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完全一致。

二、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中小企业应知尽知,广泛动员企业申报;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特别要对照《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进行初核和推荐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和表格并提供相应资料即可,不得通过中介进行申报,评审中将对此进行重点核查。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服务,协助有需要的企业了解政策、准备材料

(二)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对于未推荐复核的2020、2021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说明原因。

(三)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认真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对于申报企业是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组织企业出具36个月的普通版“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后核验,或统一联系发展改革部门查证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四)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4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企业申请书(盖章扫描版,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份)、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36个月)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济南市工信局

51705744、51705783

历下区工信局

88152595

市中区工信局

82078318

槐荫区工信局

87589042

天桥区工信局

81601076

历城区工信(商务)局

88066019

长清区工信局

87222312

章丘区工信局

83366196

济阳区工信局

84241036

莱芜区工信局

76118992

钢城区工信局

75716311、75716210

平阴县工信局

87897669

商河县工信局

84874198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工信办

88871363

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

88112676

起步区产业促进部工业信息化办公室

66604373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pdf

          3.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4.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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