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大企业需求
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标志性产业链群工作专班、局有关处室组织动员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围绕工作目标、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有意愿的大企业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1,可选择是否公开),将电子版、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于2023年5月5日直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
二、组织中小企业“揭榜”
大企业“发榜”相关信息公布后,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揭榜”,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2),提交《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各区县汇总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1705752 联系人:刘筱
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