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要求,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上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根据专家核定结果,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销售的3辆商用车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通知要求,拟申请补助资金19.9万元。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时间:7天
联系电话:0531-51705729
附件:拟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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