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来源: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访问: 时间:2023-05-16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牌匾制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中省厅对认定公布的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牌匾明确了制作标准,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省厅通知和各公布、认定文件要求指导相关企业按规范自行联系制作。
附件:1.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牌匾制作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发展处
2023年5月10日
相关阅读